我市林草部门机构为灵武市自然资源局(挂灵武市林业和草原局牌子),涉及林草方面的主要职能为: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,组织、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营造林绿化工作;负责森林、草原、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;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;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;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;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;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;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,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,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督,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;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,组织开展林木种子、草种种质资源普查,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,组织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、防护标准,指导开展防火巡护、火源管理、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;监督管理林业、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,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;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、教育工作,负责制定全市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,组织实施经济林建设工程。规划、组织、指导、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