灵武市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
灵武市自然资源局林草资源发展管护中心强化履职,认真开展2024年度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,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鸟类等野生动物种群安全成效凸显。
1.重监测执行报告制度。春季2月下旬至5月下旬、秋冬季9月下旬至12月下旬作为重点时期实行监测日报告制,非重点时期监测实行周报告制。完整记录野生动物种类、数量、迁徙及生存状态,上报日报表 179 份,周报121份,日报率100%。未发现陆生野生动物、回迁候鸟有异常死亡现象;未接到各巡护点及周边居民关于疫情关联情况的发生。
2.重预警强化应急处置。配合自治区森防总站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主动预警采样,做好重点监测野生动物疫情发生趋势预测,加强突发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,实现全年不发生重大疫情或发生疫情不扩散的目标。
3.重救助护驾动物安全。已累计救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遗鸥2只,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天鹅1只、草原雕1只、雕鸮3只、红隼9只、长耳鸮1只、苍鹭2只、纵纹腹小鸮6只、反嘴鹬1只、丘鹬1只、池鹭1只、山斑鸠1只,黄鼠狼1只,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楼燕4只,国家一级保护濒危野生动物麝鼠1只。
4.重宣传提升保护意识。利用植树节、科普宣传日、野生动物日宣传,发放《预防野生动物疫病》、《H7N9禽流感预防知识》等宣传资料300余份,悬挂野生动物疫病宣传条幅2条,倡导市民关爱野生动物、保护生态环境、远离疫源疫病!向社会公布野生动物异常情况举报电话,告诫群众远离陆生野生动物,不捡拾、不接触异常或死亡的陆生野生动物、野生鸟类等物种,不进入野生动物栖息地,发现鸟类等野生动物异常或死亡现象及时报告,避免公众近距离接触野生动物,最大限度降低疫病传播风险,切实维护我市野生动物种群安全和生物安全。